下面蘭州工商注冊公司介紹關于公司注冊的類型有哪些,一起來了解吧:
一、公司的概念和特征
公司是一種營利性企業組織形式的泛稱?,F代意義上的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是:
1.公司以營利為目的。
公司以營利為目的,從事營業活動。營業活動具備三個要素:
(1)經營的目的是使公司自身的財產增加并獲取利潤,從而使出資的股東也因此而獲取經濟利益。這里說的只是獲利的目的,而不是獲利的結果。一個公司并不因為它經營效果不佳、虧損乃至瀕臨破產而喪失公司的營利性。
(2)營業必須是繼續不斷的經帕克活動。一次性的營利行為,雖然其目的也是為了營利,但不得稱為營業。所以,公司的經營活動也不能是一次性的、偶然的營利行為。至于“繼續不斷”是指多長一段時間,并沒有固定的限制,絕不能把它理解為..經營。公司的成立可以規定期限,也可以不規定期限。規定期限的就是指在該期限內連續不斷地從事該項經營。(3)營業必須是連續不斷地從事同種類的經營活動。沒有固定經營內容、沒有確切經營項目的,不能稱為公司。這當然不排斥法律準許的多種經營或多項經營,但多種經營或多項經營也必須是確定的。要改變經營性質和范圍必須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。
2.公司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。
公司必須是法人,這是公司與有些企業性質不同的一個重要區別。公司的財產均來自股東的投資。上海注冊公司的股東一旦把自己的投資財產交給公司,就喪失了對該財產的所有權,而取得了股權。股東個人無任何直接擁有公司財產的權利。公司對自己的財產有充分的支配權,公司的財產獨立于它的成員(股東)的財產。公司和股東是兩個不同的、各自獨立的主體。
公司有自己獨立的財產決定了它必須獨立承擔責任。它不僅是一個財產單位,同時也是一個責任單位。注冊公司獨立承擔責任意味著:
(1)它是以自己的名稱(名義)進行活動。公司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。它獨立享受因自己的經營行為而取得的權利、承擔相應的義務,并對因自己的經營行為而遭受的虧損負財產責任。
(2)公司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的活動,承擔民事責任。
(3)股東不對公司的債務直接負責任。股東和公司是兩個不同的、各自獨立的責任主體。所以,公司應自己承擔財產責任。但不排除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,公司的債務直接由股東負責。
(4)公司就以它全部財產承擔債務。全部財產應包括公司的總資本額以及歷年的積累。從內容看不僅包括流動資金、商品、還包括土地、廠房、設備、生產工具等固定資產以及各種財產權利。
(5)公司以自己的名義起訴、應訴。它不單是獨立的民事主體,而且也是訴訟主體。
3.公司是組織體。
公司不僅是人的集合體,而且更是人的有機集合體。公司要成為一個組織體就要求:
(1)它要有自己的名稱。公司有自己的名稱是為了區別于其他公司,同時也表明自己公司的性質。公司的名稱要經過核準。在我國,公司名稱按1991年國務院批準的《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》辦理。
(2)它要有自己的住所以及固定的經營場所。
(3)它要有健全的給你組織管理機構。組織管理機構包括領導機構以及業務職能機構。
(4)它要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和專業人員。例如,從事制造的公司必須有工人;從事技術咨詢的公司必須有專業技術人員。
(5)它要有專門的財會人員和健全的財務制度。公司既然是經濟實體,那么,專門的財會人員、機構、制度就是這種經濟實體必不可少的條件。
4.公司必須依法進行登記。公司經過登記意味著得到法律的認可,符合了公司法的要求。